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自政党政治开启以来,任何政党都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我国的历史和实践都已经证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好,就会产生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否则就会产生阻碍社会进步的负能量。马克思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近代中国,从农民起义、洋务运动到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和民主革命,从进化论到天赋人权论,无数救国方案和思想武器都未能真正挽救国家于危亡之中,未能实现民族振兴。只有在中国人民坚定地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中国成立了中国共产党之后,中华民族才逐步实现了站起来、富起来,进而走向强起来。在当今我国经济和社会大变革时期,利益重构和社会结构多元化使各种异质观念相互交织碰撞,加之西方国家不断进行文化渗透,我国意识形态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相关制度体系建设可以使我们推进思想理论学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更有抓手,使我们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而实施的举措更加完善,从而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组织动员、思想整合和政治认同等功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信仰、坚定立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
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离我们更近,同时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我国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文化发展等方面与我国国际地位还很不相称,亟须发挥马克思主义凝聚各方共识的作用,从契合中国国际地位实际出发,提出新见解、新思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通过构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可以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并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宣传引导的作用,从而不断加强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使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得到健康、快速的发展和广泛的传播,使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具有愈来愈强大的文化凝聚力和国际影响力,从而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凝聚中华民族精神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根本保证。
3.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必然选择
马克思主义不是封闭僵化的体系,而是在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科学。正如恩格斯所言,“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把握社会运行和事物发展变化的本质规律,创造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永葆生机与活力。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在中国的创新性发展。从制度体系建设的角度分别对思想理论学习教育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深入研究,是对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进行理论探讨的进一步深化,是将马克思主义真理应用于实践的积极探索,因此是当前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应有之义。构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有利于通过更为具体细致深入的研究和论证,体现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再次彰显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不断探索;有利于矫正和反驳西方学界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误解和攻击,使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传播过程中体现中国风格和中国价值,从而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创新发展的新领域。
4.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建设发展完善的必然选择
针对我国在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严峻挑战,面对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新任务,我国意识形态工作还明显存在一些不足,在制度体系建设上还有很多缺失。一方面,从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的整体情况来看,较为零散,系统性、整合力不足;在制度落实层面,缺乏刚性的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体系。鉴于此,亟须构建一整套覆盖广泛、内容科学、务实管用、配套完备、上下贯通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体系能够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另一方面,从制度体系内部来看,现有的各方面制度呈现出内容不够完善、举措不够具体、要求和规范不明确、激励和监督力度不够等具体问题。正是因为制度层面存在许多较为普遍的问题,因此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如思想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还存在脱节现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尚有不足;在宣传引领方面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在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些领域,党政机构权责划分不尽合理;等等。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用制度的力量规范和推动实际工作。因此,积极构建制度体系,是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发展完善、解决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的必然选择,对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具有积极意义。